在實務中,承攬合同與買賣合同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從合同類型上來看,二者都是有償、雙務、諾成、非要式合同,都是由一方支付價款而另一方交付一定的貨物,二者之間常常難以判斷。因此,對二者進行區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本文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結合最高院的相關案例,就二者的區分進行簡單的分析。
2021年11月5日上午,湖南省工商聯(總商會)第三屆法律顧問團授牌儀式在湖南商會大廈舉行,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黨委書記、主任張才金,董事、高級合伙人黃儉,監事、高級合伙人黃勇,管委會委員、高級合伙人韓穎應邀參加了本次授牌儀式。
根據數據顯示,2021年前三季度,全國檢察機關共批準和決定逮捕各類犯罪嫌疑人670755人,從起訴罪名看,檢察機關起訴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以下簡稱“幫信罪”)79307人,人數同比上升21.3倍。同比增長比率遠高于其他起訴罪名。
約定違約金是當事人事先在合同中對合同履行障礙后果所作的的預設,為合同當事人對自身權利的處分,系意思自治原則的體現。基于對人類有限理性的考量,避免當事人因對自身履約行為過分自信的預設而承受不公平的結果,我國法律在允許合同當事人依自身意思設定違約責任的同時,以平衡意思自治與實質公平為價值取向,設定違約金司法酌減制度,賦予合同違約方在爭議過程中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申請減少違約金的權利。
2021年10月19日,湖南省第二批青年律師領軍人才湖南大學培訓班開班,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王英帥律師、羅淇予律師、陶紅律師(岳陽分所)、郭曦律師(株洲分所)、王繼文律師(湘潭分所)作為湖南省第二批青年律師領軍人才,參加了本次培訓班。
2021年10月21日,湖南省涉外法律服務律師人才湘潭大學培訓班正式開班,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周園律師、費思易律師、高楚南律師、唐明律師(株洲分所)參加了本次培訓班。
2021年10月29日,李可女士來到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將一面寫有“銘法律之公理、解百姓之危機”,一面寫有“盡心盡責、律師典范”的錦旗送到了文武律師、李雪琦律師手中,向金州律所及兩位律師表達了真誠的謝意,兩位律師接受了錦旗并與客戶親切合影。
2021年8月20日審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于2021年11月1日生效,我國個人信息保護的法律體系進一步完善,一系列的法律法規出臺對人臉識別信息的合規提出了更高要求,本文將依據現行法律法規、規章、相關國家標準等規范性文件淺談個人信息中人臉識別信息處理過程中的數據合規問題。
近期培訓行業又隨著國家出臺了“雙減政策”后不復從前的火熱,不少培訓機構驟然破產、一夜之間人去樓空。本文擬結合司法判例和各位同仁探討的問題是,在商場等場所內經營的商戶,未按約定向消費者提供符合約定商品或服務的,出租者是否需要承擔責任。
實踐中,常有當事人因自己的各種需要咨詢律師,如何通過協議來何處理好婚姻關系期間的財產關系,以便進一步維護婚姻關系的穩定性及個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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