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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州動態

                    規范轉學制度 促進教育公平

                    作者:admin 時間:2015-05-31 瀏覽:613

                    導讀:根據教育部網站昨日公布的一項通知,高校學生有十類情況不得轉學。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高校要嚴格規范轉學工作,嚴禁以轉學為幌子,變相突破高校招生錄取分數線擇校、擇專業。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普通高等學校轉學工作的通知指出,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轉學:入學未滿一學期的;高考分數低于擬轉入學校相關專業相應年份錄取分數的;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的;通過定向就業、藝術類、體育類、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招生形式錄取的;未通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或未使用高考成績錄取入學的(含保送生、單獨考試招生、政法干警、第二學士學位、專升本、五年一貫制、三二分段制等);擬轉入學校與轉出學校在同一城市的;研究生二區招生單位錄取的轉入一區招生單位的;跨學科門類的;應予退學的;其他無正當理由的。 
                           大學,是人生夢想起飛的地方,上一所好的大學,事關孩子的前途命運,也牽動每一 位家長的心。通常情況下,廣大學子是通過扎扎實實的高考或者考研,得以跨入好大學的門檻,但是,也有個別學生家長,看到自己孩子考的大學并不理想,就削尖了腦袋,利用所謂的特殊關系,打通關節,以各種名義,從一所不知名大學轉到一所重點院校,這種方法看似為捷徑,但違背了教育公平的基本原則,侵害其他學生的受教育權利。這次,教育部發文,對普通高等學校的轉學工作進行規范,就是打破了通過非正常途徑上名校的利益鏈,堵塞了管理漏洞,促進了教育公平。


                           我們注意到,之前,教育也就轉學工作出臺過相關規定,但為什么仍然會有一些家長,千方百計去疏通關系,把自己的孩子送入更好的大學呢?確實,以前呢,教育部對于學生轉學也發布過相關規定,但是,以前的規定,是為了幫助確實存在特殊困難的孩子。比如說,個別孩子患有哮喘,如果把他從北方的大學轉到南方,可能就有利于他的健康,這樣轉學是允許的,但是,過去在設計制度時,沒有去過多考慮如何去監管,防止暗藏貓膩。有利益的地方就必有江湖,這些原則性的規定,往往就被個別家長利用,有的學校也并不完全是純潔的象牙塔,也存在管理上的漏洞,雙方一拍即合,甚至連學生的“飲食習慣不適宜”、“交通不便”等等,都成了需要特別照顧的“特殊理由”,被蒙混過關,所以,過去,關于轉學的游戲規則幾乎底線盡失,不僅沒有起到幫助困難學生的作用,反而成了通向更好大學的“灰色”暗道,讓人警醒和反思。 


                           要把教育部規范轉學的規定完全落實到位,首先必須發動同學和社會的力量來加強監督,必須有一整套的信息公示和公開機制,哪個學生要轉學,不僅高校要在本校網站對轉學學生進行公示,教育行政部門也要及時將轉學確認程序及結果,通過網站、報刊等形式予以公開,這樣,就會使得轉學這一行為,像申報低保待遇那樣,完全暴露在陽光之下,接受公眾的監督與質疑.同時,還必須嚴格領導干部問責制,凡是因為違規行為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應當根據領導干部問責相關規定,追究相關領導責任。涉嫌犯罪的,必須移交司法機關處理。我們相信,做到了內外結合,共同發力,就能狠剎違規轉學歪風,最終,還教育以公平,還校園以純凈。


                            律師簡介 

                            劉岳律師,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長沙市政協委員,湖南省律協常務理事。

                           作為湖南交通頻道特約評論員,迄今發表《觀點峰會》廣播評論120余篇。

                    劉律師目前擔任湖南省煙草公司、湖南廣播電視臺、長沙市工商局、絕味鴨脖、深思控股、頂立科技、鼎翰文化、知音實業、楓林賓館、銀華酒店、九日集團、名瑞集團、銘晨國際、八田日集團、名凱捷智能、天機文化、飛圖廣告等30余家大中型企事業單位、政府機關首席法律顧問。被評為全國黨員標兵律師、省優秀律師、首屆省十佳青年律師、市優秀律師、市人民滿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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